江西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管

11.02.2015  12:09
      2月中旬,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近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系假证,严重扰乱建筑市场,危及安全生产现状,重申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在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等工作时,要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作为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审查,由专人核查证书原件,将审查的操作资格证书信息记入在案,对不具备条件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办理安装(拆除)告知手续时,要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和特种人员资格证原件,并将证书信息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得进行安装(拆除)工作。
      该厅重申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书原件上岗,凡从事各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探子程序办理相应的作业操作类别资格证,随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检查。对于初次取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3个月实习作业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各级安监站在对项目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检查时发现作业人员未持资格证或证书过期失效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对该建筑工程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该厅还规定,严禁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到外省(市、自治区)办理资格证,今后省内建筑施工企业擅自到外省(市、自治区)办理资格证的,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