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调整城区普通商住房价格标准 一类地段每平米9300

17.08.2014  11:39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关于调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请示》已正式获得南昌市政府批复。

  据了解,从2014年5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时间和登记备案时间均在此之后),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并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附表中的价格标准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

  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地段等级共分五类,一类地区为富大有堤、沿江北大道、庐山南大道、丰和中大道、南昌大桥、沿江中路等区域,价格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9300元,二至四类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则分别调整为每平米8800元、7800元、6000元、4000元。(记者 胥岩)

  附表: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地段等级范围价格标准

  一类富大有堤、沿江北大道、庐山南大道、丰和中大道、南昌大桥、沿江中路、建设西路、建设路、井冈山大道、解放西路、洪都中、北大道、南京东路、青山湖大道至富大有堤交界所围合的区域和象湖周边地区9300

  二类一类地段以外、富大有堤以南、青山湖大道以东、洪都北、中大道以东、井冈山大道以东、解放西路以南、建设路、建设西路以南、沿江南大道以东、广州路以北、城南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昌东大道以西;丰和大道以西、庐山南大道以南、昌九高速公路以东及红角洲地区;凤凰洲地区;九龙湖新城8800

  三类一类、二类地段以外其它区域(不含湾里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7800

  四类湾里区6000五类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