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奕强出席法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12.10.2018  12:43
图为法治建设专题发布会现场
  •   10月1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见证改革巨变 继续砥砺前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之四法治建设专题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胡淑珠,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晓泉,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光明,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奕强出席发布会。

      邓奕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司法行政取得的可喜变化和重大成就,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链接:邓奕强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稿及答记者问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省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的40年,也是我省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40年。1979年底,省司法厅恢复重建,1983年劳改劳教工作由公安机关移交给省司法厅,此后历经多次职能调整,先后增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安置帮教、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仲裁登记、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职能。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职能不断强化的巨大跨越,在法治江西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强化教育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把教育人、改造人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大力创新教育改造手段、内容、载体,在全国率先推行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把未成年犯纳入国民教育序列,服刑人员改好率、顽危犯转化率持续稳定提升。同时建立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机制,围绕最大限度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目标,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全省统一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大平台,以此为基础,着力破解安置帮教工作信息联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社会保障、接茬帮教等难题,确保刑释人员出去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帮、有人扶,被中央政法委称为“江西模式”。我省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由2008年的5%左右下降到了目前的1.46%。社区矫正工作从2010年初起步,先行在907个乡镇开展试点,2011年在全省全面铺开。2011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手机+电子手环”双核定位和“指纹+人脸”双重识别的信息化监管模式,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全省2万多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仅0.075%,远低于全国0.2%的平均数。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夯实了社会稳定的基石。

    二、强化法律服务,引导依法解决问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的法律服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从恢复重建到全方位服务的飞跃。1980年,全省只有律师机构9家在编人员61人,公证机构4家公证工作人员9人。到目前,我省已拥有律师事务所473家、律师5728名,司法鉴定机构196家、司法鉴定人2939名,公证机构108家、公证员310人,法律援助机构113家、工作人员507名,基层法律服务所602家、法律服务工作者1892名,仲裁机构12个、仲裁员794人。法律服务业务量也增长迅速,律师1981年办理民事代理158件、刑事辩护544件、非诉讼事件147件;2017年办理民事代理6.3万多件、刑事辩护和代理1.6万多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6万多件,分别增长398倍、30倍、110倍。去年以来,我省分两批对全省11个设区市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调整,将设区市所辖区域内的县(市、区)分别合并成为一个执业区域,实现设区市内公证机构共享业务资源。我厅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集中力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建设,以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普法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先后组织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七五”普法也进入了关键时期。普法工作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展,其内涵逐步深化,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再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我们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先后组织开展了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推动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依法治省。从1998年到2015年,全省先后实施了四个依法治省规划。2014年启动法治江西建设以来,我省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极大地推动了各项事业治理的法治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3个县( 市、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09个村(社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省先后命名“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28个、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34所。

      回首改革开放40年,司法行政事业的巨大成就是法治建设伟大成就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活做亮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健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积极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第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和律师调解三项工作,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健全完善全省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快司法鉴定能力建设,确保“证据之王”发挥作用。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辖区范围调整政策。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推动公证机构全方位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发挥仲裁优势化解民商事纠纷。

      第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形态,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全部联通汇聚,加快全省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工程建设,真正实现群众在家门口甚至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第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一步履行好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开展宪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全面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政府网记者: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司法行政部门落实法律惠民的重要举措,请问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邓奕强: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16年以来,我厅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实体虚拟同步、前台后台联动,集中力量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积极构建覆盖省市县乡,逐步延伸至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零距离、无盲区。截至7月底,全省6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975个乡镇(街道)、2582个村(社区)建成了实体平台,今年年底将实现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我厅已建成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其中网络平台共有330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2.3万余名法律服务人员入驻,累计回复法律咨询14.87万余件、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0.3万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累计受理群众法律诉求电话167.57万个。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进三个平台的融合发展,加强各业务系统之间相互开放、资源共享,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另外将加快对外交换大联通,实现与省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对接联动和互通互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西商报记者:为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有效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江西样板,今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邓奕强: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基础,为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江西样本,省委、省政府及时总结推广崇仁县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今年5月16日,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就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目标任务,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以及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今年的目标任务是,全省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目前,各项工作进行顺利,全省已遴选“法律明白人”78.8万人,其中“法律明白人”骨干近4.2万人,培训“法律明白人”35万人。“法律明白人”参与开展法治宣传4.8万人次,参与化解矛盾3672件、参与事务管理2225起、参与法律服务2189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两办”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切实发挥其在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和推进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体系的江西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