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 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评选启动 

15.09.2015  13:02

记者9月14日从省文明办获悉,为展示近年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我省启动全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评选。

根据省文明委的部署,各设区市文明委要在今年10月9日前,分别将参评全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申报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的名单、申报表和推荐报告,以及申请复查的现有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申请表和总体复查报告等,通过网络报省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各设区市文明委、省直机关文明委和省直管县(市)文明委要分别将各参评单位的申报表、近三年来创建工作情况和《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申报汇总表》,通过网络报省文明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为确保评选质量,在推荐过程中,将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评、资格审核、媒体公示等方法,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公众意见,使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得到社会认可。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荣誉称号。据了解,江西省第五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名单将于今年12月底揭晓。(记者张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