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恶意肘击遭CBA公司重罚 停赛3场罚10万元

11.01.2018  10:16

  对于疆沪战中李根肘击翟逸头部的动作,CBA公司今日下午开出罚单。CBA公司认为,李根在无球进攻中恶意侵犯翟逸,严重违反体育道德,极易引发赛场冲突,为此给予李根通报批评、停赛3场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

   附CBA公司处罚原文

  CBA公司关于对2017—2018赛季CBA联赛

  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球员李根处罚的函

  各俱乐部、赛区:

  2018年1月9日,2017—2018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二十六轮(场序252),在新疆广汇飞虎俱乐部喀什古城篮球队(以下简称“新疆队”)与上海东方大鲨鱼俱乐部哔哩哔哩篮球队(以下简称“上海队”)的比赛进行到第三节还剩8分24秒时,新疆队1号球员李根在无球进攻中恶意侵犯上海队22号球员翟逸头部。经赛后认定,李根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体育道德,极易引发赛场冲突,给联赛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联赛纪律,维护联赛竞赛秩序,根据2017—2018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以下简称《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新疆队1号球员李根通报批评、停赛3场(停赛场次为2018年1月17日第二十七轮、2018年1月19日第二十八轮和2018年1月21日第二十九轮的比赛)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罚款的缴纳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

  特此函告。

  CBA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