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九届高交会商务部专馆成果展的通知

06.09.2017  14:48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


  第十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7年11月16-21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办。根据我厅今年参展计划,将继续组织企业参加高交会商务部专馆“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展工作任务和组团方法


  本次展会以“聚焦创新驱动 提升供给质量”为主题,组织展览展示、会议论坛、配套活动等;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持续发展,为“一带一路”注入强大动力。我厅将着重宣传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创新情况,展示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介绍参展企业和产品,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和贸易活动。


  按照商务部的参展要求,我省将在商务部专馆设立江西高新技术产品成果展区。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直管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推荐1-2家有特色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参展。


  二、展览费用


  “成果展”由我厅统一申请展位,统一搭建布展,统一解决费用,不收取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和搭建费。


  三、参展、参会办法


  1、参加“成果展”企业由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选,参展单位请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参展申请表(附件1)


  (2)参展展品登记表(附件2);


  (3)参展人员登记表(用于办理入场馆证件)(附件3);


  (4)图文资料


    A.参展企业中英文简介(中文不超过500字)。


    B.图片(用于制作企业展品的展牌)


   内容:重点产品、企业面貌、生产环境、企业徽标等;


   数量:5-10张;数码照片的像素:在2M以上;


   照片格式:jpeg格式。


   C.参展展品的简介:每件展品须提供一份介绍本展品性能、特点和主要技术参数的文字简介,文字篇幅请控制在300字左右。


   D.参展企业要提供5分钟左右的视频宣传片在展区播放宣传。


  2、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确定推荐参展的企业、参会单位的名单及相关资料汇总后,于10月1日前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3、参展展品要求。各参展企业要精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可视形象好,有一定演示性的实物展品到会展示。


  四、有关事项与要求


  1、各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同志负责组展单位与参展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参展事项的落实。


  2、各参展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展工作,要选派1-2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对企业和产品情况了解的同志担任展位值班员,负责企业宣传、产品介绍。参展企业应在11月15日安排人员到展馆布展,值班人员应提前到达深圳做好展前准备,展会结束后方可离会。


  3、高交会期间各单位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由参展单位自行安排。


  4、证件办理:参加“成果展”的企业和相关组织人员的证件由我厅负责申请分发。


  联系人:赵丽华 电话:0791-86246255


  传真:0791-8624634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第十九届高交会商务部专馆参展申请表(WORD和EXCEL格式)


  2、 参展展品登记表


  3、 参展人员登记表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