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干部房产2000万任前是否该公示

29.10.2015  10:49

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章依据“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公开表”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记者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当官员财产超出一般水平时,公众自然会惊讶。这种惊讶既与具体的数字有关,也与公众对官员的“成见”有关。于是,无论当事人愿不愿意,因为这个细节和看点,他成为了舆论的焦点。这种“待遇”显然是官场人员所规避的——在舆论的放大镜下,瑕疵会被放大,误解也可能产生。于是,一种观点也可能在官场再度产生,那就是官员财产公示会对公众产生冲击,官员财产公示还是悠着点好。

其实,官员的身价是可以天价的,只要其财产收入来源合法。难道,因为他是官员,就一定让其拒绝父亲的财产,做一个勤俭的公务员?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能够如实申报自己2000万元的财产,本身就是一种对制度的尊重。公众初看虽然觉得扎眼,但是也应该理性地分析,看到其中制度的进步与申报者的诚实。

当然,不是所有申报者都会如此诚实。这就需要制度更加完善,以保证申报的内容可以趋于真实。一来,需要强调处罚的力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就要给予严惩,而不是“罚酒三杯”只要纠正错误信息即可。二来,需要强调公开的范围。有些官员在申报时抱有侥幸心理,因为公开的范围非常有限,他们的财产情况可以比较顺利地进行隐藏和欺骗,这就需要扩大公开的范围,让官员申报的财产接受公众的监督,在更广泛的公众监督之下,一些官员的真实财产就可能无处藏身,浮出水面。(李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