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为壑”的想法要不得

13.08.2014  22:40

  ●林文佳

  为了保护好江西的“一湖清水”,全省上下同心同力、想方设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然而,在成绩面前,部分人却有了“吃了亏”的想法。他们认为“我们把鄱阳湖保护得好好的,好处都让长江下游的省份占了” “我们何必花那么大力气截污治污,反正污水会流到下游去” “不给生态补偿资金,等我们把树砍光了,看他们喝什么水”。这些“铮铮直言”,看似是为当地利益说话,替本地人代言。细细琢磨,却是一种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 “与邻为壑”的狭隘的利益观,其危害不小。

  依他们所言,假如把东江源流域的树木都砍光了,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广东人可能喝不到干净水,当地老百姓难道就能喝上干净水?假如任由工业污水流入下游,首先遭殃的难道不是当地?假如鄱阳湖遭受污染水质恶化,长江下游得不到好处了,鄱阳湖周边十三个县市的老百姓难道有好处?因此,保护好水环境,首先得利的是当地;破坏了水环境,遭殃的也必定是当地。

  认清这种想法的错误,才能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江西的优势,也是江西人的福祉。保护好江西的生态环境,就是为江西人民造福。面对近年来诸多的环境突发事故,我们能够深刻体会到,生态环境免受污染是多么的幸运,犹如人在生病后才深知健康的重要。保护好生态环境,首先受益的是我们自己,为了我们自身的美好生活,在环境保护方面下多大力气都不为过。那些在环境保护面前,对利益斤斤计较、对成绩沾沾自喜的想法,都是片面的、错误的认识。认清这种想法的危害,才能避免陷入孤军奋战的困境。江西是中部省份、四围之地,周边与六个省份接壤。江西境内河流大部分经鄱阳湖流入长江,惠泽长江下游省市,尤其是三峡工程建成以后,鄱阳湖水对于下游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东江流入广东,萍水河流入湖南,对于粤湘亦多有贡献。可以说,江西属于“生态逆差”大省,对周边省市的生态贡献极大。因此,要求周边省份进行生态补偿的声音也很多。囿于缺乏生态补偿协调机制,生态补偿口惠而实不至,成为省内许多人心生埋怨的心理基础。即使如此,也不能认为那些怨言是合理的。恰恰相反,只会加深与邻省的矛盾,最终陷入孤军奋战的困境。正确的做法是,应当努力联合其他“生态顺差”省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一起向受益地区提出生态补偿要求,变“与邻为壑”为“与邻为友”,方能争取主动,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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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