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乡镇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推进会在新余召开

25.08.2017  01:23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切实将中央18号文件中关于乡镇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规定落到实处,8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新余市组织召开了专题推进会。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选任联工委的副主任、选任联工委主任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了会议。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龚绍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新余市在全省率先贯彻落实乡镇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做法,认为新余市能够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成效显著,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和借鉴。他希望各地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必然选择。要规范程序、注重质量,依法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做到科学安排会议时间、依法规范会议内容、不断提高会议质量。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抓紧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履职培训,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切实推进乡镇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选任联工委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文、图:杨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