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治理规划》正式印发

18.06.2019  03:41

近日,《江西省“五河一湖一江”流域保护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实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赣办字〔2017〕24号)确定的“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任务,省河长办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在已完成的“五河一江一湖”一河(湖)策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规划》。该《规划》主要特点是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河湖资源,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体现了水利、农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信、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规划“多规合一”。该《规划》编制在河湖保护与治理上具有创新性,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是统筹谋划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江西省河湖保护治理工作重要依据。

规划》明确了全省河湖保护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和实施路径,明确了“五河一江一湖”流域保护治理重点任务,是未来一段时期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全面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基础性工作的有力抓手。《规划》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为总体目标,以流域为单元,全面实施“清河行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和河湖管理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