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只考核政府到又考核干部

23.08.2017  18:1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张武明、齐美煜)如果在学校安全稳定、违规收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干部将在督导评价评分中被扣分,继而影响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8月8日,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公布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评分细则(试行)》,标志着我省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开始全面实施。

        从2006年至2015年,我省开展了为期10年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强化了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意识,理顺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力推动了县域教育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有效督促和激励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去年下半年,省委组织部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共同研究建立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机制,运用干部考核这个“指挥棒”,来抓住县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牛鼻子”。据了解,把教育督导对象从县级政府拓展至县级党政领导,从教育部门单独考核到与组织部门共同考核,这项督导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对领导干部督导评价的内容包括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四个方面。督导评价结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行文呈报至省委、省政府,同时向社会发布督导评价报告。

        督导评价结果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省、市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拨付教育资金和安排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根据督导评价结果,对优秀等次的督导评价对象进行表彰,对不称职等次的督导评价对象进行约谈问责。我省将以新的督导评价机制实施为契机,重点督促各地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等攻坚工作,为全国的教育督导评价工作积累经验、提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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