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02.09.2016  02:39

        江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8月30日上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邀请该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共七人旁听一起土地行政征收案件的庭审。

        2015年12月25日,章贡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羊婆巷(含百罗丘)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及《赣州市章贡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原告兰祥英、徐赣兴的房屋在征收房屋之内。兰祥英、徐赣兴以该征收补偿决定程序违法,补偿方案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被告未对其屋外空坪150㎡予以补偿且补偿过程中剥夺其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由,请求撤销章贡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羊婆巷(含百罗丘)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确认该征收补偿方案无效,判令章贡区人民政府对其房屋及土地给予公平补偿。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庭审进行了评议。他们认为,本次庭审活动准备充分,组织有序,审判长思路清晰,业务娴熟,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庭审程序严谨流畅,庭审内容重点突出,诉讼引导及时适当,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极大保障。此外,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章贡区人民政府负责人未出庭应诉表示遗憾,且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