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6704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07.2018  22:51

近日,江西省工商局公告了我省6704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见http://jx.gsxt.gov.cn/)。

这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全部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且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列入“黑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记录公示。

此次列入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或者兼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还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的要求,推送给省发改委等36家省直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据悉,江西省还有7千余户企业因同种情形将于月底前列入“黑名单”。(郝晓兵、孙浩)

 

江西省工商局关于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现将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简称“黑名单”)提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