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同意三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资金信用互助试点单位

26.12.2016  17:43

                12月23日,省供销合作社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发出通知,同意九江市碧绿庐山云雾茶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民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石城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作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信用互助业务的试点单位。这标志着我省供销合作社正式拉开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信用互助试点序幕。

                据悉,在省供销合作社通知发出之前,赣州市石城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社、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己开始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信用互助试点,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省供销合作社此次同意九江市碧绿庐山云雾茶专业合作社、新余市民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石城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为资金信用互助试点单位,既是对石城县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资金信用互助试点经验的总结与完善,又是复制与推广。

  

                省供销合作社在通知中要求开展试点专业合作社在“按照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的前提下,规范运作,努力帮助农民社员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的实际问题,真正提升为农服务的水平与质量。

  通知还强调试点专业合作社开展的资金信用互助业务活动,要以防范风险,控制风险为前提,健全内部机构,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要求与程序规范运作。

  同时要求九江市、新余市、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及濂溪区、渝水区、石城县供销合作社对专业合作社开展的资金信用互助业务活动运行进行督导、引导、检查,防止在开展资金信用互助业务活动中不规范的做法,争取当地政府部门对试点工作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为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供销合作社表示,将在“引导资金”项目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支持,并对试点专业合社安排相应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