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成绩显著

07.03.2018  12:34

2017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共有357个单位(含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达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三级以上水平,31个单位通过了等级复查。

在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中,一些地区和部门及有关单位以学习贯彻落实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新标准为契机,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九江市档案局发文要求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有效期已满一年但未申请复查的单位全部按照新标准重新申报相关等级,全市共有120多家单位实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财政、公安、法院等部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全市全覆盖。南昌市档案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地税局、省电力公司等积极组织开展新标准培训,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局业务指导处     王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