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举行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31.08.2016  00:36

8月25日上午,江西省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举行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来自九江市、上饶市、九江市庐山区、彭泽县、上饶市信州区、横峰县等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的138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参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运亭,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勇玲,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江阶虎出席。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庄严的国歌声中,138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整齐划一地来到“人民检察第一门”前,在九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少健带领下,面向神圣的国旗站立,右手举拳,齐诵誓词。上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严宏作为员额内检察官代表作了发言。刘铁流检察长现场监誓,张勇玲主任宣读入额通知。

宣誓完毕后,刘铁流检察长作了讲话,首先寄语大家,誓词不仅仅是承诺,更是责任与鞭策,需要每一位员额内检察官铭记在心中、融入血液里、落实到行动上。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员额内检察官的政治责任,做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参与者。一是要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使命感,牢记先行试点的职责使命,持续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试点工作对全省检察机关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深刻认识检察官的职业尊荣,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荣誉感,忠诚检察事业,做出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与期望。三是要深刻认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地位,切实增强推动改革的责任感,做到无畏无惧、无私无偏、无枉无纵,在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展现职业检察官的责任和担当。

刘铁流检察长强调,要忠实履行员额内检察官的办案职责,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决维护者和有力保障者。一是检察官要亲自办案,严格落实办案权限,增强办案的亲历性,这既是职责所在,是享受改革后检察官职业保障的前提,也是缓解入额检察官办案压力的必然要求。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副检察长的办案数不得低于分管部门的独任检察官或主任检察官年人均办案数的四分之一,进入员额的其他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的办案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部门负责人的办案数不得少于二分之一。三是要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办案组织形式的新变化,正确处理好与办案组织其他检察官以及检察辅助人员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案件办好。四是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身的执法办案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制约之下,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刘铁流检察长指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全省检察官队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对全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起到示范和标杆作用。他强调,要切实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做履行检察职责的优秀胜任者。要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做政治合格的“明白人”;加强业务学习、实践锻炼和教育培训,做业务精通的法律人;敢于担当职责使命,做检察事业、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开拓者;秉公执法、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做作风优良的表率。

魏运亭组长对员额内检察官作了任前廉政谈话,他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模范践行法治精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要深刻认识员额内检察官权力和风险并存,自觉接受监督,忠诚干净规范履职,在践行检察职业道德上作好表率,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公正”的价值追求、坚守“清廉”的职业操守、树立“文明”的执法形象,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行使。要坚持党的领导,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尽心尽责履职,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无愧于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的光荣称号。

江西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稳妥有序推进在九江、上饶的试点工作,目前正在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从现有具有检察官身份人员中择优遴选出办案精英,目的在于把优秀的司法人才和有限的司法资源吸引到办案岗位,充实办案一线。6个试点检察院207名检察官经过考试、考核、江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公示,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会研究等程序,遴选产生了全省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