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举行首批督察专员聘任仪式

03.04.2020  04:50

 

 

 

 

4月2日上午,省公安厅隆重举行督察专员聘任仪式,为首批7位受聘督察专员颁发聘书。副省长、公安厅长、督察长、督察委员会主任秦义出席仪式并讲话。 改革创新督察工作机制,组建督察委员会、建立督察专员制度,是厅党委着眼促进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厅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破解督察力量资源分散等问题,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提升督察督办工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聘任仪式,标志着全省公安督察工作机制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 秦义希望受聘专员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在新的工作岗位作出新的贡献。 要明督明察 ,聚焦“两个维护”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开展督察,围绕厅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督察,着眼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跟进督察,切实履行好抓监督、促落实、正警风等职责,做到一督到底、务求实效; 要敢督敢察, 发扬斗争精神,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确保厅党委决策部署有人问有人盯有人管; 要善督善察, 深入学习钻研政治理论、公安业务、督察业务,积极创新督察方式方法,探索定点派驻督察和“一事一授权”专项督察等模式,运用网上视频巡察、大数据智能监测预警等多种手段开展督察,提高督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各警种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督察专员履职,自觉接受监督,提升督察工作质效,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督察委员会副主任叶国兵主持仪式,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督察委员会副主任何军威宣读聘任决定,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督察委员会副主任周重和以及被聘任的督察专员、督察委员会成员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聘任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