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召开做好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联合召开做好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

18.01.2015  12:44
      2015年1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召开做好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对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住房城乡建设部王宁副部长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
    王宁同志指出,防范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交易环境的必然要求,十分重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一直是工程建设领域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拖欠案件和拖欠额度均呈高发态势,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较为普遍,并且拖欠的手段日趋多样,农民工讨薪方式越发激烈。春节临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这些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视频会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督促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王宁同志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重点检查。对有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地方政府抓紧筹措资金,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解决拖欠问题;同时,还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按照工程谁总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要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对有上访反映拖欠的项目要进行严格查处,防止因拖欠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要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列入“黑名单”等行政处罚外,还可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大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
    王宁同志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抓好春节前支付工作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应急处置和防拖欠长效机制建设。各地都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值班,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讨薪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各地要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指导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施工现场配置专人,对劳务人员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查处有拖欠行为的企业,特别是因拖欠工资造成群体事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曝光,通过信用引导,真正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
    王宁同志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要配合司法部门继续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为农民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不法行为,依法严惩责任人,对于鼓动甚至组织群体性事件,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索取不正当利益的,恶意讨薪的,要协助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自己辛勤的劳动所得,回家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