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华副主任出席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13.09.2017  20:04
  

  2017年9月6日至7日,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到会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信春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陈武,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理事长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部分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室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有关同志共270余人出席会议。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军和南昌、景德镇、赣州、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中。

  张德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张德江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我国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完善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张德江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立法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三是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四是自觉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五是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六是大力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队伍建设。

  会议期间,乔晓阳主任委员就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法与地方立法权限问题作了讲话。沈春耀主任对这次会议进行了小结。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设区的市作了大会发言,龚建华同志作了题为《统筹谋划行稳致远有序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大会发言。

  这次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立法工作作出了新动员、提出了新要求,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会议号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新的奋斗征程上作出立法人的新贡献。 (供稿:雷明霞/摄影:谢哲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