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余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部省联合验收

05.01.2018  07:41


验收会现场


宋雷鸣副秘书长讲话


罗小云厅长主持会议


现场查看南昌市象湖截污工程


现场查看新余市86号排污口

12月28日-29日,水利部、江西省政府联合对南昌、新余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行了验收。受水利部、省政府委托,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长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和省政府办公厅、水利厅、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一同成立了验收委员会,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担任验收委员会主任,并主持验收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宋雷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纯、副巡视员祝水贵,南昌市副市长樊三宝,新余市副市长林愚,及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3年7月,南昌市、新余市被水利部列为第一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7年6月,南昌市、新余市分别以92.4分和91.1分的高分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技术评估,技术评估单位还向水利部推荐南昌为全国2个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之一。

验收委员会现场查看了南昌市、新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听取了南昌市和新余市政府关于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汇报,以及技术评估单位关于两市试点技术评估意见的报告。验收委员会充分肯定了南昌市、新余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成果,认为两市完成了省政府批复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探索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模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同意通过验收。

宋雷鸣副秘书长指出,南昌、新余较好地完成了试点目标,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下一步,要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水利部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巩固试点成果,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