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义主持召开厅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26.04.2018  05:46

 

 

 

4月24日下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秦义主持召开厅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第三轮对出入境、警保、禁毒部门党组织的巡察情况和第四轮对治安、消防、交警部门党组织巡察回头看的情况汇报,就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秦义充分肯定厅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巡察工作是厅党委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厅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党委以及厅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履职尽责,敢于直视问题,在巡察中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传导了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坚强决心。 秦义强调,巡察工作必须加强。党的十九大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中央巡察工作方针不动摇,从严推进扎实开展巡察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着力发现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秦义要求,要积极探索适合公安实际的巡察监督路径。总结完善警种巡察制度,进一步明确巡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突出厅机关各警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这个重点,管好“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建立优先办理机制,严肃处理当事人,限期报送结果;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依据问责条例问责,把整改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巡察工作重要标准,使巡察工作成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前哨和利剑。 秦义强调,要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自觉,进一步加强公安巡察队伍建设。积极落实解决巡察办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问题,选好配强巡察干部,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厅巡察组干部必须在自我约束上慎之又慎,在监督管理上严之又严,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强,驻厅纪检组长、厅党委委员龚惠民出席会议。厅巡察组组长杨军、孙勇、龙毅及厅巡察办负责同志、部分巡察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