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09.01.2018  21:5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日前,我厅出台《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省各级环保系统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放管服”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优化为民服务的关键措施,是环保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力举措。《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行政监管主管职能作用,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实施意见》,环保部门下一步“放管服”改革的主要任务,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方面,一是要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二是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在切实增强监管能力方面,一是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三是要强化环境监管结果运用。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一是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二是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施意见》还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落实、监督检查、宣传解读等提出了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本单位工作作风建设,树立环保为民、服务人民的理念。对“不作为”、“乱作为”等庸政、懒政现象,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