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文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14.05.2019  04:23
  •   为整合司法行政职能,高效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责,日前,江西省司法厅出台《关于省司法厅内设机构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通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分解、细化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办公室、厅宣传培训处、厅法治调研处、厅法治督察处、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厅信息中心等部门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的职责分工,厘清了省委依法治省办文件档案、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归口管理等问题,同时明确厅机关其他部门、厅直各单位根据需要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工作,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统筹协调。

      《通知》依据确定的各部门职责分工,对省司法厅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八大示范工程”工作方案》中承担的牵头任务作了全面梳理,分别制定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其中,对年度工作要点中的45项重要任务逐一明确了完成时限和牵头部门,对“八大示范工程”工作方案中的23具体任务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