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无厘头的投资顾问费当然非常好骗

28.07.2015  10:20

  身为国有公司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列投资顾问方的方式骗取投资顾问费近2945万元。7月27日,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财富管理中心原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原总经理周刚等3人涉嫌贪污一案在兰州中院公开审理。(7月28日《兰州晨报》)

  贪污腐败历来为世人所不齿,更为法律所不容,尽管国家打击公务人员职务犯罪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心存侥幸企图逃脱正义的惩罚。周刚等人将国库里的钱当做个人的提款机,任凭你们再狡计奸诈,等待你们的必然是伸手必被捉的下场。

  腐败分子的最终结局都是一样的,但是犯罪手段并不完全相同,周刚等人肆意鲸吞国家财产,高达近三千万元,胃口之大令人咂舌。更为惊奇的是,贪腐来的巨款不费吹灰之力,骗取的方式竟然是所谓的投资顾问费。我们不禁产生一个疑问,投资顾问费究竟是一个什么东东?为什么就那么唾手可得?

  在我看来,投资顾问费并非不可以设立,只要程序合法,个人领取这笔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问题是,仅投资顾问费就高达数千万元,就很不靠谱甚至离谱了。我们认为,凡事都有一个度,必须讲究章法,换言之设立投资顾问费不能没有上限,否则难免落入无厘头的窠臼,而被别有用心的人所觊觎与侵占。

  因此,有关方面在追究周刚等腐败分子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反思我们制度的缺陷,不仅要亮剑让公务人员不敢腐,还应建立不能腐的机制,这就是对投资顾问费之类进行有效地审查与监管,如此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反腐,才是对国家财产高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