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出台干部选拔任用行贿档案查询机制

30.03.2016  17:57

近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探索建立县域内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档案制度,务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性。

  据悉,此次该院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检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行贿档案查询制度不仅得到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坚决执行,进一步拓展到换届选举、干部考核 等领域,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通过结合“互联网+行动”,将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档案信息象管理学历那样,进行网络化管理,暴露在公众的“阳光” 下,以减少人为因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当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该院通过对各单位上报有关数据的调查、研究、分析,及时发现职务犯罪隐患及苗头,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档案将为干部推荐、提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提供相关依据,为该院查办案件提供相关情况。同时,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档案也为单位年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供依据。

  档案信息内容包含3大项、37小项,这些事项统一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档、电子监督、实时监控”,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档案对干 部的监督作用。此外,该院还依托该各大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进行宣传介绍,大大地提高了该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具体而言,该制度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查询范围进行了拓展,规定对拟调动或选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相关部门或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行贿行为等违法行为,并将查询结果作为干部提拔前的廉洁准入审查必经程序。

  通过对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的贿赂行为查询进行细化,除了规定对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外,该院还将一般行贿行为纳入查询范围。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该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招录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此项制度为干部的推荐、任用,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和预警,地区和部门的干部廉洁自律状况分析提供依据。该院预防部门负责收集、建立、保管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预防职务犯罪档案,并联合县纪检、县组织部对被选拔人员进行廉政考评,建立考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