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16.04.2018  14:12

  各设区市商务、发改、工信、财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进口贴息政策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企业创新发展和促进全省产业升级,根据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进口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34号)精神,结合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现修订印发《 江西 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017--2018年。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赣商务贸发字〔2016〕302号)所附《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江西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工业和    江西省财政厅

  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