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位启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07.08.2018  05:19

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位启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此前,江西省委、省政府已成立由省委书记、省级总河(湖)长刘奇同志担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强和副省长胡强担任副组长,对口副秘书长及发改、环保、工信、住建、交通、国土、农业、水利、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船舶港口污染整治、水域采砂整治等5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对口副秘书长及环保、住建、农业、交通、水利等5个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河长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调度和检查考核工作,各专项小组负责5个方面整治的具体工作。

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针对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映的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的具体举措。统筹考虑了鄱阳湖与入湖河流的关系,将鄱阳湖流域中江西境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以水域采砂等纳入专项整治内容,明确专项整治范围包括鄱阳湖流域涉及该省的所有县(市、区)。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省河长办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的作用,将5个专项整治方面的问题作为省级河(湖)长巡河(湖)督导的重要内容,将采取现场巡河、签发“河长令”和约谈等不同方式,督促各地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求各地和省级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与清河行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目前,抚河省级河长冯桃莲、信江省级河长朱虹、长江江西段省级河长陈俊卿等已先后开展巡河督导,均针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导,市、县两级河长也都按照省河长办要求,以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任务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职作为,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