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端午期间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

07.06.2018  17:14

各党支部、各处(室)、各系部、附属医院:

    端午临近,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

(5)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活动。

(6)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参与赌博等。

(7)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以及收受粽子等端午节礼。

二、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部门要全面承担起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紧盯“四风”动向,有针对性的治理隐形变异问题。对 “端午”期间纠正“四风”问题要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加强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督促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抓好各项纪律和规矩落实,切实做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校纪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持续震慑,从政治高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紧紧咬住“”“”二字,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抓住现行,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永远在路上,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校纪委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