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规范投资审计工作意见 推动我市政府规章规范

28.04.2018  17:53

  南昌市审计局积极贯彻全国投资审计会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梳理南昌市各种相关规章制度,通过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宣传投资审计新理念、新精神,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建委等部门,努力从政府规章制度层面规范投资审计工作。

  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编制修订过程中,反复与市政府及文件代拟单位的沟通,将其中“凡超过10%的项目先审计再进行调概。”、“实行‘二必审’。凡列入市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凡申请进行投资调整,超过批复概算10%的政府投资项目,应由市审计局对项目进行资金审计。”等超越投资审计监督职责的事项和内容修改为“市审计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审计计划,每年根据市政府批准后的审计计划实施。”,突出了审计的监督职责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我市政府规章制度出台符合上级审计机关规范投资审计的要求。(南昌市审计局   王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