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印发《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30.01.2018  14:41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有效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推动普法责任落实见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7�56号)精神,近日,省商务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确定了落实普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对普法责任人的职责作出了规定,让普法责任制真正落地生根,最大限度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到“”的转变,推动我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