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推进会在昌召开

31.08.2017  17:28

8月29日,江西省档案局在南昌召开了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推进会,各设区市档案局、省直管县(市)档案局和项目单位局馆长、业务科长、财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省档案局局长方维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档案局副局长谭向文主持会议。

方维华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的认识,牢牢把握“十三五”时期国家加大对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支持力度的大好时机,准确理解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要求,以对历史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我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要准确把握专项资金转列国家档案局部门预算后的权责变化及相应的管理要求,并根据这些变化和要求,及时转变观念,切实增强项目申报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切实把握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任务。要严格按照下达任务预算通知中规定的绩效目标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规范使用预算资金,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用,确保资金和任务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还要能够经得起检验、经得起审计。

方维华强调,开展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是以开发带动保护,实现国家重点档案既长期保存、又有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水平、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精心组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地方配套,强化部门协作等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

推进会上,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就《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还对2018年度我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胡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