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12.03.2020  03:40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等相关规定,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家对2019年7月30日前受理的”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大坪矿区”等22个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791-86717626

传  真: 8671728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1 通过审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