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政府审计工作报告

07.10.2017  23:28

  日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萍乡市审计局局长黄百灵向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的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了大量认真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2016年审计工作积极稳妥、效果明显,为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市人大常委高度评价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审计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指出了问题,分析了原因,为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发展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分配的透明度以及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提供了重要建言。

  同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有计划地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市政府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审计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的相关工作;三是市政府和审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将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建立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审计整改问责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着力打通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四是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审计工作报告结果的运用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科学编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