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茂林同志带队赴广东、安徽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立法调研

29.06.2018  17:33

 

    为学习兄弟省份的先进立法经验,6月25日-28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谢茂林、省安监局局长龙卿吉率《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立法调研组赴广东、安徽进行考察调研。省安监局副巡视员陈斌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广东省安监局、深圳市安监局、安徽省安监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兄弟省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立法情况、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等介绍,并就厘清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边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定隐患分级标准及监管要求、实施“尽职免责”等问题作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深入深圳市雪花啤酒有限公司、伊顿电气集团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介绍,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库房的各个环节实地查看,详细询问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并征求企业对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

谢茂林主任对广东、安徽两地的相关立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两地的先进经验对我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我省学习的样板。同时,要求调研组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此次调研情况认真梳理我省办法存在的相关问题,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