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5.10.2017  10:03

 

  9月3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力度、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7部分35条措施,对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既遵循中央《意见》精神,又结合我省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职责、改革各功能区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增加政府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解决系列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必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