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强化内部监督 锻造执纪铁军

13.09.2017  18:28
  宜春市纪委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内部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铁军。

   牵住“牛鼻子”。 把维护队伍纯洁,作为纪检监察事业的“生命线”来坚守,不断强化市县纪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书记抓书记、书记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抓部门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市纪委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原来与机关党总支合署办公改为单设,机关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探索实行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党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纳入纪委机关统一管理,推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纪检干部出了问题,不搞内外有别,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该市一名县市区纪委书记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宜春市纪委约谈。

   找准“切入点”。 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化态制度化为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机关干部、派驻纪检组长、县市区纪委书记到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锤炼党性。安排4名受到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市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又让他们汲取教训、接受教育。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求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部门负责同志与部门同志谈心,做到干部轮岗、交流必谈,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干部年终考核反馈必谈,纪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前必谈。开展领导干部家访活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委共家访纪检监察干部600多人次。

   扎紧“权力笼”。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最大的权力是执纪审查权,如何用纪律和制度管控这个权力,至关重要。为此,市纪委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研究制定了《书记专题会议制度(试行)》《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宜春市纪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责任清单》《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及党纪处分请示流程》等20多项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人,靠机制推动工作。同时,在审查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做到“有党员纪检干部的地方就有党支部;执纪审查、政治巡察开展到哪里,内部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实行机关干部轮岗制度,今年以来,市纪委机关14名干部进行了轮岗。

   严防“灯下黑”。 在全市纪检机关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严谨、不规范、不到位,监督执纪合力不够,不适应、不符合“四种形态”要求,抓作风韧劲不足、办法不多,纪检监察干部“”“”“”“”等7个方面的问题,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搞亲疏之分、上下之分、内外之分,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4件,立案9件,给予纪律处分12人,组织调离8人,释放了正人必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宜春市纪委 彭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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