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08.12.2018  01:51

会议现场

龚建华讲话

胡强讲话

刘义硚主持

罗小云发言

林彬杨发言

李伟发言

罗小云接受采访

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召开《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河长办主任胡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义硚主持发布会,省水利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罗小云出席发布会并发言。

会上,九江市委书记林彬杨,南昌市新建区委书记李伟分别作为市级、县级总河(湖)长代表介绍了两地河湖保护工作和有关立法情况,并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举措。

龚建华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领域探索创新,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的率先之举、务实之效,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的重大制度性成果,对推动我省全面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江西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龚建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握好《条例》的关键要义,切实增强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面落实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平。要强化执行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作为,加强行政监督,各级河长、湖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胡强代表省人民政府,就宣传贯彻好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当前和今后河长制湖长制的重点工作、努力方向作了谋划部署。他指出,《条例》的出台,是我省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对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胡强强调,要强化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做到全省每位河长湖长人手一册,通过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根;要要对标《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持续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和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不断夯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基础,抓好当前重点任务;要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河长湖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责任单位从“参与”向“协同”转变、社会公众从“旁观者”向“参与者”转变,使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条例》宣传到位、贯彻到位、执行到位,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板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罗小云在会上就全面推行河长制3年来的主要长效、《条例》的立法背景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发言。他指出,《条例》的施行,是继浙江省、海南省后全国第三个出台的河长制地方性法规,象征着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实施湖长制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真正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对于进一步保护、管理、治理好我省的河流湖泊,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3年来,通过坚持党政同责、协同联动、把握问题导向、创新思路,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河湖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治水还让群众收获了生态红利,得到更多环境获得感。他承诺,省河长办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构,将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推动《条例》家喻户晓、落地生根,为加强江西省河湖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罗小云接受了香港卫视等新闻媒体采访,就社会关心的河长、湖长具体职责,各项工作机制以及如何推动责任落实作出解答。

省人大农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河长办,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24家省级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12名河长、湖长代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等近30家中央和省级新闻单位有关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