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

12.12.2017  04:23

12月1日,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第9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刘奇省长指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残疾人必然不能掉队。我们一方面要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结合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维护好残疾人权益;另一方面要狠下功夫,加强管理,从小事做起,把好事办好,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落到实处。要求进一步健全无障碍公共服务,增强全民无障碍环境意识,切实把好事办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公共服务创造更好条件。

      《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系2017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中的规章项目。针对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如进一步提高公众无障碍环境意识,进一步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督和管理等,《办法》在立足于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长效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维护与管理,对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方面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普及,通过社会宣传、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增强公众无障碍环境意识,进一步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