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健全完善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

09.02.2018  19:14

   

  为切实做好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有效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江西省民宗局强化担当意识,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健全完善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度,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落实局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构建权责清晰、奖惩分明、务实管用的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体系。

  根据江西省民宗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局机关领导班子对综治维稳工作负总责,局主要负责同志是局机关综治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局机关综治维稳工作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综治维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相关业务范围内综治维稳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

  为了确保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度落到实处,江西省民宗局建立健全督查考核、表彰奖励、责任督导和追究工作机制,对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政策法规处李根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