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局:与民共建“旱改水”

25.03.2016  22:18

积极配合县国土局、乡镇政府、国土所和施工单位工作,不阻挠‘旱改水’项目施工,积极调处项目实施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在项目竣工后立即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并至少对‘旱改水’地块连续进行不少于3年的水稻种植;加强工程后期管护......”这是一份承诺书,在目前峡江县实施的仁和镇官田村等6个乡镇11个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中,项目区所有村组都如此承诺。

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是利民惠民工程,但往往面临土地权属矛盾纠纷多、工程后期管护难等问题。为此,峡江县国土局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项目区村组承诺制度,在广泛宣传动员并获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由村小组长代表承诺,经村委会同意盖章后报至县国土局。通过此举,极大地激发了项目区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发挥自主权和“话语权”,助推工程项目顺利建设,有效形成了“政府组织实施、群众积极参与”的“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共建局面。

同时,该局“多举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放心承诺。严格把关项目选址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纳合理化建议,进行“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选址,并督促技术单位做好勘察设计,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切合实际。规范权属勘察调整机制,配合项目区乡村组,以村组和农户为单位,按照权属调整方案规范操作,实地勘查地类、面积、界址、权属以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确定界址、标绘上图、登记造册。强化项目实施公开透明,认真落实土地权属勘查调整公告和征地拆迁公告,在项目区村组和工程现场分别设置标志牌,主动公开工程概况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后期管护措施,加强工程后期管护合同管理,保证管护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监管,每半月一次工地巡查检查,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台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落实,确保质量进度“双达标”,向群众交付合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