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加快“三个转变”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升级

13.02.2019  10:26

宜春市修订出台了《宜春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管理、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审计程序和要求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明确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项目概(预)算编制及调整、工程招标、隐蔽工程验收等活动,不得超越审计权限代替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结算审核、征地拆迁费用核定等工作。

近年来,宜春市审计局严格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要求,加快政府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等“三个转变”,全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全面转型发展。

宜春市要求坚持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通过政府采购,建立参与工程结算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库,加强对履行建设程序、工程财务管理、概预算控制和项目绩效等方面的审计,有效促进了规范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绩效和反腐倡廉建设。(宜春市审计局周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