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201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04.03.2018  00:20

   2018年1月7日在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 万昱原

  2018年1月7日在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昱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2017年12月31日快报反映,2017年南昌市财政总收入突破800亿,完成845.3亿元,按省口径计算增长14.3%,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全年预期目标;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7.1亿元,同口径增长10.3%,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全年预期目标。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126.9亿元,下降15.6%;企业所得税53.5亿元,增长26.5%;个人所得税17.9亿元,下降4.3%;土地增值税30.2亿元,增长20.2%;契税39.1亿元,增长18.3%;非税收入90.9亿元,增长8.8%。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和增幅,税收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等6项指标均位列全省11个设区市第一位。

  2017年县区发展情况良好,财政总收入中,南昌县、西湖区、红谷滩新区突破100亿元,高新区突破80亿元,东湖区突破70亿元,新建区突破60亿元,青山湖区、经开区突破5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南昌县突破60亿元,红谷滩新区、新建区突破30亿元。

  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转等支出)完成654.3亿元,增长12.2%,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68.0亿元,增长26.2%;公共安全41.4亿元,增长21.7%;教育99.8亿元,增长10.9%;科学技术23.6亿元,增长132.7%;农林水事务40.3亿元,增长16.0%;社会保障和就业76.3亿元,增长1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9.0亿元,增长17.3%;城乡社区事务112.9亿元,增长7.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5.2亿元,下降48.2%;住房保障支出19.8亿元,增长22.7%。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5.9亿元,增长 73.8%,完成全年目标的249.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61.3亿元,增长76.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3.3亿元,增长99.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96.7亿元,增长105.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24亿元,下降13.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24亿元,下降13.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9亿元,增长18.0%,其中:保险费收入186亿元,增长19.2%;财政补贴收入68亿元,增长15.3%;利息收入5亿元,下降16.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2亿元,增长14.9%。当年收支结余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0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8.2亿元,考虑省以下体制调整和省属企业下划等政策性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7.6%,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53.9亿元,下降9.7%;企业所得税18.1亿元,增长26.7%;个人所得税7.6亿元,下降3.0%;契税10.4亿元,增长3.5%;非税收入38.6亿元,增长7.2%。

  2017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3.3亿元,增长2.7%,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3亿元,下降0.8%;公共安全13.8亿元,增长9.6%;教育22.4亿元,下降2.8%;科学技术4.5亿元,增长103.4%;农林水事务5.1亿元,增长30.5%;文化体育和传媒4.3亿元,增长25.1%;社会保障和就业27.4亿元,增长1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8.3亿元,增长15.8%;节能环保0.9亿元,下降45.1%;城乡社区事务49.5亿元,增长0.4%;交通运输11.1亿元,增长45.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0.3亿元,下降64.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亿元,增长38.4%;住房保障支出12.5亿元,增长44.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5.5亿元,增长57.8%,完成全年目标的23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02.4亿元,增长60.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41.7亿元,增长7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3.1亿元,增长84.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12亿元,下降15.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12亿元,下降15.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2.0亿元,增长9.4%,其中:保险费收入98.5亿元,增长8.5%;财政补贴收入26.1亿元,增长7.9%;利息收入2.0亿元,下降18.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3.7亿元,增长7.5%。当年收支结余8.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0.0亿元。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债务限额728.7亿元(含经开区和临空区,下同),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60亿元,其中:置换债券74.6亿元,新增债券85.4亿元。置换债券主要用于置换经清理甄别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其中:市本级29.9亿元,县区级44.7亿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市本级36亿元,县区49.4亿元,市本级转贷资金主要用于九州高架二期延伸工程(洪都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1.3亿元,洛阳路综合管廊二期(昌东大道-天祥大道)1.3亿元,江西省南昌航空城防洪排涝一期工程1.3亿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22.8亿元,土储储备项目9.3亿元。

  2017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7亿元,此次,拟将2017年清理出的市本级2015年及以前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共1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出12亿元用于2018年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余额为1.7亿元。

  2017年市本级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9000万元。主要是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实际支出 7575.2万元(剩余部分收回市级预算),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

  (三)高新区和红谷滩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亿元,同口径增长12.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5亿元,增长14.7%。红谷滩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5亿元,同口径增长9.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1亿元,下降2.8%。

  2017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6亿元,增长27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亿元,增长276.8%;红谷滩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2万元,下降7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483万元,增长24.1%。

  2017年,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亿元,增长 5.5%;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亿元,增长36.4%。红谷滩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亿元,增长25.5%;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亿元,增长28.9%。

  (四)经开区(含临空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经开区(含临空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1亿元,同口径增长12.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7亿元,增长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亿元,增长57.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2亿元,增长425.1%;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亿元,下降7.6%。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亿元,下降4.0%。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赣发〔2016〕25号)和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赣江新区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地〔2017〕12号),自2017年起,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赣江新区,同时赣江新区单独设立金库和土地出让收入专户。在数据统计方面,赣江新区昌北组团、临空组团的财政收支数据计入南昌市统计范围,相关统计报表维持属地、级次、格式不变,并按原渠道逐级上报省财政。

  上述数据均是2017年12月31日的收支快报数,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具体平衡情况待省财政厅审核我市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详细汇报。

  2017年,全市财税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的发展目标以及强产业、兴城市、惠民生、优生态、推改革的工作要求,着力强化举措、积极涵养税源,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坚持主动对接、加强监测,财政增收态势良好

  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组织收入,保障了我市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分析测算中央、省财政体制调整对我市财政收入和财力的影响,积极做好应对,保障我市利益;全面了解我市税源情况,统筹考虑一次性政策性因素,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统筹考虑各县区财力情况,按现行体制将省下划金融企业所得税与县区3:7分成,增强县区财力;明确省体制调整后市与县区的收入预算级次,促进了各级财政收入征缴入库;主动沟通对接省财政厅和省地税直属分局,确保了我市及时全面承接省下划税户,防止我市税收流失;及时将相关税户、基数情况反馈给各县区,为各县区掌握税源、组织收入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2.坚持创新驱动、强攻产业,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累计拨付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2亿元,其中:拨付重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3亿元,将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至41.2亿元;拨付综保区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持综保区的建设和运转;拨付两创示范专项资金2.5亿元,全力支持创新创业;拨付财政资金9.9亿元,撬动“财园信贷通”放贷总额79.22亿元,为1502户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3.坚持建管并举、振兴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累计拨付重大重点项目资金47.4亿元,支持我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其中安排1亿元用于“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六大环境提升项目;从土地收益中提取并拨付轨道建设基金1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轨道运行补贴3.2亿元,继续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共争取到新增债券85.4亿元,置换债券74.6亿元,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撑;筹集各类资金2.4亿元,全力保障了八一广场提升改造工程,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建军90周年。

  4.坚持改善民生、增进福祉,保障水平继续加强

  在连续十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共筹集资金约309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约175亿元,建设性资金约134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94件实事;2017年,全市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性住房、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等民生及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累计完成487.9亿元,增长15.4%,高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3.2个百分点,占全市支出比重达74.6%,比上年同期提升2.1个百分点。

  5.坚持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推进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高支付效率,增强支付安全性;全面推开“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公务消费支出“阳光运行,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全面推开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扩大到部门整体预算支出;进一步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盘活2015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6.坚持规范管理、创新机制,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持续巩固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时刻谨记忠诚、担当、勤廉、服务,推进“作风大转变”整治,大力弘扬“八一精神”,“把纪律挺在前面”,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熟、奋发有为的财政干部队伍。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中心工作,一以贯之地落实在各项工作当中;严格机关绩效考核,坚决执行考核责任倒追机制,每月对机关绩效工作进行通报,不断提升执行效能;积极完善OA办公系统,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率;通过组织开展“最美南昌财政人”评选活动、建设党建文化长廊等多种方式,弘扬财政正气,彰显财政精神,激发财政活力。

  2017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影响导致财政增收压力加大;二是中央和省进一步出台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结构性减税仍将持续;三是随着各类民生保障标准的逐步提高,产业和项目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长,财政支出呈现刚性增长,在减收政策不断出台,可用财力下降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四是中央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对地方政府债务要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筹集建设资金的渠道进一步收窄。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市级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对2018年经济财政形势的分析,按照中央、省、市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强产业;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的投入,着力兴城市、惠民生;细化财政管理,优化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推改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依据我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省口径)增长8.0%左右,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39.8亿元,增长6.0%左右,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6.0亿元,增长10.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225.0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5.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8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60.0亿元,下降3.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3.0亿元,增长12.9%。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县区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上报后,再汇编2018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67.0亿元,增长6.0%左右。主要收入项目是:税收收入125.0亿元,增长4.6 %,其中:增值税56.0亿元,企业所得税18.6亿元,个人所得税7.9亿元,城建税6.9亿元,土地增值税12.2亿元,契税11.0亿元;非税收入42.0亿元,增长8.7%。

  按我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68.0亿元,加上省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补助资金 14.7亿元,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2.0亿元,合计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194.7亿元,增长4.3%。

  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88.6亿元,增长4.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52.5亿元、专项支出预算安排121.4亿元(含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2.0亿元),照列省财政下达项目安排14.7亿元。另安排结算补助县区支出5.5亿元,预留财力0.6亿元,合计194.7亿元。主要项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公共安全方面:雪亮工程(原天网工程)专项经费安排1.61亿元,保持社会稳定应急资金安排2亿元,公安辅警专项经费安排1.2亿元,社区网格化管理专项资金安排2900万元。

  教育方面:教育费附加安排2.4亿元,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安排2.4亿元,教育民生工程支出安排1.39亿元。

  科学技术方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节能汽车补助安排1.1亿元。

  文化体育方面:文化专项资金安排6000万元,体育专项资金安排32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人才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8000万元,落实关破改老工伤伤残待遇安排4100万元,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2300万元,牺牲病故专项资金安排2600万元,救灾支出安排3200万元,解困资金安排2200万元,再就业补助安排10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医保安排2.3亿元,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安排1.3亿元,公立医院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8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安排5200万元,食品药品安全抽样检测及检测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安排2600万元。

  节能环保方面:排污费支出安排30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安排35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安排1400万元。

  城市维护管理方面: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安排4.7亿元。

  农业农村方面:支农专项资金安排2.88亿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1.4亿元,农村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安排4000万元。

  交通运输方面: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亿元,轨道交通运营补贴专项资金安排1.5亿元,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安排3030万元,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安排6000万元。

  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制造业专项资金安排10亿元,融资平台等政策性返还资金安排7.5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8亿元,民航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00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原县域经济专项)安排3000万元,科学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专项资金安排6000万元。

  城市建设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安排12亿元,另从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中安排3亿元,总量达31亿元,加上2017年已预拨的2018年项目回购资金10亿元,2018年重大重点项目安排资金已高于2017年。社会事业基本建设专项安排1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方面:政府住房基金安排2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排6亿元,预备费安排0.9亿元。

  其中,增减变化较大的专项资金为:保持社会稳定应急资金新增安排0.75亿元,总量达到2亿元;教育专项经费新增安排0.95亿元,总量达到6.2亿元;新增公路养护专项0.6亿元;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新增安排2.84亿元,总量达到29.6亿元;城市维护管理专项经费新增安排0.5亿元,总量达到4.7亿元;“两创”示范专项资金减少2亿元,主要是由于"两创"示范期至2017年结束,因此,不再安排该专项资金。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69.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目标156.2亿元。按照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9.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计提的专项资金支出安排156.2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7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0704.64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97.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6043.67万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42.3亿元,增长7.7%,其中:保险费收入104.4亿元,增长6.0%;财政补贴收入29.8亿元,增长14.3%;利息收入2.1亿元,增长2.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5.1亿元,增长10.0%。当年收支结余7.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7.4亿元。

  (五)高新区和红谷滩新区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9.9亿元,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4亿元,增长9.5%;红谷滩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6.5亿元,增长5.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0亿元,增长9.7%。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4.8亿元,下降2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8亿元,增长101.5%;红谷滩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0.2亿元,增长8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0.2亿元,下降86.6%。

  2018年,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1.7亿元,增长4.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2亿元,增长30.4%。当年收支结余4.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6亿元;2018年,红谷滩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9亿元,增长18.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亿元,增长22.0%。当年收支结余-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1亿元。

  (六)经开区(含临空区)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经开区(含临空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16.6亿元,增长10.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1亿元,增长1.1%。经开区(含临空区)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经开区(含临空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4.2亿元,下降2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亿元,下降58.3%。

  2018年经开区(含临空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9亿元,下降19.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亿元,增长0.2%。当年收支结余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9亿元。

  (七)2018年市教育局、统计局部门预算

  1.市教育局

  2018年市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094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72.1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3.31%;上年结转收入32277.32万元(由于时间原因,上年结余数为预计数,下同),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69%。

  2018年市教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0949.4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6340.63万元(含上年结转28959.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139.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56%,商品和服务支出28472.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3.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03%,其他6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项目支出4608.83万元(含上年结转3318.25万元)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1%,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8%,其他3427.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3%。

  2018年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672.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31%;其中:教育支出73654.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7.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住房改革支出6680.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4%。

  2.市统计局

  2018年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6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7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9.19%;上年结转收入13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81%。

  2018年市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67.7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9.71万元(含上年结转113.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9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9.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73%,商品和服务支出190.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5%;项目支出318.05万元(含上年结转23.79万元)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09%,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30%,其他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9%。

  2018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30.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1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5%;住房保障支出68.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5%。

  三、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全力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8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牢牢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强产业、兴城市、促改革、优生态、惠民生、重党建”的发展战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强实力”,着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完善全市财政收入运行监测机制,加强收入运行监测,促进收入目标完成;推进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强涉税信息共享,提升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综合治税,实现应收尽收;加强财政收入分析,破解增收难题,积极涵养税源,促进财政增收;围绕构建区域均衡的市县区财政关系的目标,适时完善市与县区财政体制,调动县区积极性,同时适时研究完善对县区转移支付政策,保障县区运转、缓解县区困难、平衡县区间财力状况,为实现“2020年财政总收入超越千亿”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围绕“强产业”,着力创新扶持企业方式

  在新增财力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的投入;不断扩大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的规模,同时,继续推动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扶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发展;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我市产业进一步强起来。

  (三)围绕“兴城市”,着力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研究出台市、县区两级“债务共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推动棚改旧改工作,促进我市城市更新;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稳定资金来源,积极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努力促进城市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和置换债券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加大城建投入,对现有平台公司的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平台扶持资金并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支持平台转型,增强平台运营发展能力。

  (四)围绕“惠民生”,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的要求,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扩面增资政策,努力保障我市各项民生待遇不低于全省水平;按照“七个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保障,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统筹各类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同时加强市、县区间的资金筹集、整合和调度,推动“背街小巷光明”全覆盖、菜篮子进社区、“厕所革命”等工程实施,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按照“推动事业大统筹”的要求,统筹平衡财力状况和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科技、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支出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强化资金扶持的同时,通过加强民生资金项目库管理、规范民生资金的申报审批和分配拨付程序、推进民生项目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深化基层部门民生项目收支执行情况公开制度等多种举措, 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督管理, 确保民生资金真正用之于民、惠之于民。

  (五)围绕“激活力”,着力推进财政工作改革

  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在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的基础上,改变财政资金分配固化僵化的格局,将腾出的存量财力向产业、建设、民生倾斜;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定期通报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对达不到支出进度要求的,统一收回,同时严格执行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定期收回财政和单位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我市发展建设急需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支出的规范性;完善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积极开展项目库建设试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同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优化资金投向,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约束有力、标准科学的预算制度。

  (六)围绕“强管理”,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深入查摆,及时纠正“四风”问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微杜渐,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不断强化机关绩效考核,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考核力度,持续提升行政效能;认真开展财政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党建,营造和谐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凝聚力。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