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

15.03.2018  16:31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为及时掌握国际货代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快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3〕11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一)业务备案企业。2018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进行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业务备案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前。

  (三)业务备案操作流程。

  1.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在服务贸易项下货代企业备案栏目申报2017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2.核对无误后,请于4月30日前将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业务备案表(三)》、企业法人代表保证书及企业经营情况总结报送至省商务厅(服贸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各地开展业务备案工作时要加强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并督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认真及时完成业务备案,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尽可能为其业务备案提供便利;要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二、关于2018年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相关工作

  商务部服贸司于2017年建立了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选定了一批国际货代企业作为2017年重点联系企业。为进一步发挥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作用,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继续做好2018年有关工作。

  (一)按照《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规定的条件,遴选和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于3月25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在服务贸易项下国际货代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栏目中填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申请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于3月26日前报送拟推荐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二)组织现有重点联系企业和建议名单内企业,于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填报2017年《货运代理行业重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表(年报)》。

  (三)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和企业需求,总结推广企业提质增效等方面先进经验,研提促进国际货代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货代协会或省商务厅联系。

  联系方式:

  中国货代协会:满奕、王晓宇

  电话:010-58603922、58603772

  江西省商务厅服贸处:胡浩、李莹

  电话:0791-86246262、86246456

  传真:0791-8624655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原省政府大楼)428室

  邮编:330046

           

江西省商务厅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