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委赴河北、安徽省开展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调研

02.05.2018  18:33

  

  为做好《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初审工作,4月23日-28日,省人大农委阎钢军主任委员带队,赴河北、安徽两省开展专题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围绕当地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范畴界定和成果运用、如何把握好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听取了两省人大及气象等部门有关同志的详细介绍,并赴保定、淮北、淮南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座谈。   

    通过调研,了解了两省在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我省科学立法,增强法规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