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冉:莫让“关照”成了“人情贿赂”

07.05.2015  11:21

  近几年,官员亲属利用官权大肆敛财的案件屡见不鲜。山东省就曾出现,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宁夏的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园林绿化等问题;河南省市县个别主要负责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

  事实上,尽管中央对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三令五申,但规范干部亲属子女经商行为却一直是反腐败的“重点地带”?因为,在很多官员眼中,所为腐败只是贪污受贿,亲属办企业,既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又不是自己亲自经营,何来违规违纪一说?殊不知,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手中的那点小权力,亲属们的企业怎么可能事事顺水顺风?

  在笔者看来,之所以家庭内部的“官商结合”在全国各地上演多种“双簧戏”,问题还是出在监管制度上。一方面,领导手中的权力过大,牵扯面广,导致资源、资金、人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亲属子女经商,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凡是有关联的群体事物都在其职务影响下相互“关照”,如此这般,除了正常的经营范畴,“人情贿赂”在所难免。另一方面,虽然领导干部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已经开始执行,但是目前,公职人员亲属的相关信息还是不够透明,如是否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之间亲属互惠行为、亲属收受礼品的情况、就业的情况,是否移居国外等等,公众都难知晓,这样就很容易出现监督难的问题。

  遏制权力寻租,规范公职人员亲属的营利行为,杜绝公职人员亲属营利性行为助长隐性腐败和期权腐败,就必须从根上抓起,把权力实实在在地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其一,相关监察部门不仅要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禁止官员亲属经商的规定,还需出台更为详细的监督管理制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让官员权力在经济领域内“退避三舍”,特别是在亲属经营范围内。其二,信息公开是有效治理公职人员亲属经营性行为的有效措施。公布公职人员亲属的相关信息,尤其是从事的商业行为的亲属。除此之外,还可以将亲属的信息与官员个人结算账户捆绑起来,防止官员在申报财产时不实的难题。其三,加大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增设公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可以第一时间的掌握真实情况,了解权力的一举一动,知道官员的一言一行,只有这样,那些优亲厚友的关系网不斩自断,官员权力对于亲属经商的影响则会消失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