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之基

17.01.2018  10:30

  元旦前后,全国首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靖安县迎来了两件喜事:通过了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试点工作验收;在日前公布的“2017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征集候选名单”中,该县作为“全国首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入围。这是我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探索,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之基”,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区的缩影。

  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路线图、时间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部署,江西要争当建设美丽中国的排头兵,推进绿色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区。我省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创新,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在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考核,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职责进程中,我省深化生态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资溪县推动制度设计逐步由“目标考核”向“责任审计”转变,大力实施生态工程、纵深推进“山河路长制”、探索创新绿色制度,“生态审计”走向了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的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围绕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制度,我省推进高安市、新干县、抚州市东乡区等3个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

  围绕在赣江流域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构建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整合相关职责,设置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探索建立鄱阳湖流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省级层面流域管理职能,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对流域开发与保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监测、统一监管。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解决生态文明领域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突出问题,我省建立统一监管、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坚持“废、改、立、释”相结合,优化整合具有替代性的制度等,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系统性,形成了制度衔接配套、部门职责清晰、工作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我省突出污染源头治理,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同时,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探索向社会购买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省环保厅环科院院长陈宏文表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是补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短板,构筑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最大的协同效应。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以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积极探索大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新路径,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收到提案505件
  1月25日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组获悉,江西省人民政府
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江西新篇章
编者按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最新一期《求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