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百日行动”省局在行动

31.10.2017  20:20

  江西省民宗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第四季度在全省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和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和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脱贫路上一个少数民族家庭都不少、一个都不掉队”的要求,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扶贫攻坚“百日行动”贡献力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局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指挥部,指挥、副指挥、成员分别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形成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国庆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哲海全力负责,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狠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格局,强化“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担当实干,局党组定期听取“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责任处室认真谋划相关目标任务,拿出路线图和时间表,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细化工作任务

  (一)盯紧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科学安排好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2018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因素设置上,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在2017年的既考虑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乡村组数量因素,又考虑国定贫困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和特困片区县精准脱贫因素,同时兼顾考虑民族工作重点示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部门对口支援和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的基础上,重点考虑深度贫困地区因素,确保少数民族深度贫困地区2018年资金比上年有增加。

  (二)关心支持和严格要求并重,强化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要关心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生活,落实有关保障措施,创造栓心留人的工作环境。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的《工作计划》,要按时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和局机关党委备查,每月底报送一次落实进度情况。第一书记要严格遵守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的要求;选派的扶贫干部要坚守扶贫岗位,要扑下身子驻村,撸起袖子帮扶,全身心开展精准帮扶“百日行动”。

  (三)围绕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安排的定点扶贫点及局对口支援点(即:南康区赤土畲族乡杏花村、全南县陂头镇瑶族村、广昌县盱江镇青寿村上堡畲族组、广昌县赤水镇回辛村兰家畲族组)开展“扶贫攻坚、五教同行”活动。组织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及省属基金会启动“扶贫攻坚、五教同行”主题活动,依据各教特色做出相应的具体部署,在相关帮扶点申报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帮扶项目,10月—11月在杏花村举行“扶贫攻坚、五教同行”主题活动捐赠仪式。

  (四)做好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示范点工作,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切实抓好37个民族村组精准脱贫示范点建设,深入实地调研,指导帮助各点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汇编典型经验,起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作用,推动全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确保脱贫路上一个少数民族家庭都不少、一个都不掉队。

  (五)服务好省直单位开展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争取更大的帮助和支持。继续办好《江西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大力宣传在各单位在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经常性走访对口支援双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推动省直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扎实开展;动员各成员单位聚焦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同时引导有民族乡村的市、县大力开展市直、县直单位对口支援民族村组工作,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六)以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普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民族乡村大发展。2009年以来,我省开展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点建设47个,其中12个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要通过普查,进一步摸清家底,为下一步融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赢得先机,使民族乡村特色民居、特色文化、特色产业进一步得到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传承发展,人居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七)开展“健康扶贫畲乡行”活动,为畲乡人民特别是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由局机关联合民革南昌大学委员会,组织省二附院专家,深入赣州市南康区赤土畲族乡,为患病群众义务诊断赠送药品,为乡卫生院提供技术指导,走访慰问患大病困难群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