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一错千金”就要“一诺千金”

14.08.2017  21:24

    笔名张一一的作家于2012年2月出版书籍《带三只眼看国人》,张一一在该书出版期间曾发布悬赏信息,称如果在书中挑出错误,每个错误奖赏挑错者1001元。山西大学教授白平从书中挑出错误172处,向张一一索要赏金未果,便请求法院判令张一一支付17万余元的赏金。昨天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但并未当庭宣判。(8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很佩服张先生当时悬赏挑错的创举。悬赏挑错是需要勇气的,一是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没有信心不敢说大话;二是对自己知识体系有信心,确信自己不会出错或者出错不会那么多。无论当时张先生的发出悬赏的动机是什么,他的悬赏经过媒体报道,达到了广为人知的宣传效果,其承诺更是天下皆知。

  既然是天下皆知的承诺,就要兑现。一诺千金嘛,否则就是骗子,怎么取信于人呢。白先生找出书中172处错误,找张先生去兑现,理直气壮。至于张先生为什么不兑现自己的承诺,报道没有给出原因。笔者猜想,无外乎以下原因,一是要兑现奖赏资金太多了,17万多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可能超过买书的收入,赔本赚吆喝,吃了大亏;二是对错误的认定,172处错误是否都得到作家认可也是问题,有些东西本身存在争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需要第三方权威的认定;三是本身就是诺而不承,当初就是说说,根本没有想兑现,或者没有预料真存在这么较真的人上门要钱。究竟是哪个猜测符合实际,或者每个猜测都有些,我们作为局外人说不清楚,还是等双方当事人来阐明吧。

  当年学者阎崇年接受记者访谈,介绍其书《康熙顺天府志》的校注和出版过程,提到“挑出一个错,奖励一千元”,后被媒体以《阎崇年新书求错 一字千元》为题报道,广为人知。当下将张一一告上法庭的白先生,当年在阎崇年《康熙顺天府志》一书挑出错误909处,向其索要奖金85万元,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终法院裁定,阎崇年的表述非属广告发布行为,也不能认定“挑出一个错,奖励一千元”是阎崇年的真实意思表示,最后白先生败诉了。白先生此次和作家张先生的诉讼,是否也会是这样的结果,最终恐怕还要等待法院的裁定。但个人认为,作家张先生的情况未必乐观。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出自《论语》,意思是说,人如果不讲信誉那怎么可以呢?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石。在契约社会,人的承诺是有法律责任的,如果只承诺而不兑现,就是失去信用,如果被银行列入失信名单,贷款等金融业务受到很大影响。所以,不想兑现的别承诺、别乱承诺,说大话乱承诺是要“上税”的,要负法律责任的。

  社会上人人遵守承诺,社会变得更加美好。一诺千金,我们的祖先已经告诉我们承诺的价值,切记,切记!

  文/姜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