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公安局启动警务改革 省公安厅党委会听取汇报予以鼓励

05.01.2017  00:00

 

 

近日,抚州市公安局启动警务改革,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联动融合理念为引领,通过机构整合、集约警力、资源共享,构造实战化、专业化、扁平化警务运行机制,推动公安战斗力模式生成。他们打破原有警种分工,将职责和性质相近、职能交叉的警种和部门进行合并,将原来相同的业务由不同警种分散承担变成由“部”合成承担。在市局层面,原有34个内设机构被整合成情报指挥部、侦查实战部、治安防控部、执法规范部、交通管理部、行政服务部、科技信息部、综合管理部等8个职能部门,各由一名分管局领导担任主任。通过压缩层级,局领导由分管变成直管,警种、部门主要领导和副职由单纯的指挥员成为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实现扁平指挥、高效运转。在县级层面,在职级不撤、职数不减的情况下,将26个内设机构先行实体整合,按照“三统一、三共享”原则实行实体合并,对应组建8个职能部门。在派出所层面,开展“1+X”警务模式改革即警务合成中心+社区警务、治安管理、勤务接待等。在城关派出所和城区10人以上派出所,整合情报、侦查、防控等相关职能,组建警务合成中心。改革目的是通过平台整合、职能整合、资源整合、手段整合、机制整合,实现横向集成、纵向贯通、一体运行,工作流、业务流、信息流高度融合共享,使有限警力发挥出更大的警务效能,实现警务模式最优化、警务效能最大化。 之前,副省长、省公安厅长郑为文主持召开省公安厅党委会,听取抚州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情况汇报,对抚州市公安机关大胆探索、积极推进警务改革的做法给予鼓励。会议认为,当前公安工作已进入新常态,改革已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警力不足的现实问题短期难以改变,另一方面合成作战已成为警务工作模式,同时科技信息化为警务机制改革提供了强力支撑。希望抚州公安机关坚持改革总体原则,坚持适应新常态、调动民警积极性两项原则,围绕“力量整合、资源共享,警力下沉、减少层级,合成作战、务实高效”改革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警务改革,在改革中发现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进改革,提高警务运行效率,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12月30日,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国强代表省公安厅出席抚州市公安机关警务改革动员大会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