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经处处长张捷解读1-11月全省消费品市场数据

15.12.2017  17:49
 

   1-11月份全省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1-11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65.0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主要特点是:

 

   一、限额以上单位保持较快增长。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73.4亿元,同比增长13.9%,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6个百分点,高出全国限额以上单位增速5.6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1.6%。

 

   二、农村市场增速继续高于城镇市场。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10.3亿元,同比增长13.7%;限额以上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3.1亿元,增长23.5%,高于城镇市场9.8个百分点。

 

   三、四大行业竞相发展。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18.6亿元,同比增长10.7%;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018.3亿元,增长16.3%;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9.9亿元,增长15.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96.6亿元,增长13.8%。

 

   四、消费升级类相关商品快速增长。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实现零售额29.7亿元,同比增长10.5%;体育与娱乐用品类实现零售额5.2亿元,增长14.7%;中西药品类实现零售额202.0亿元,增长19.4%;家具类实现零售额55.9亿元,增长13.7%;建筑装潢材料类实现零售额44.2亿元,增长14.4%。

 

   五、新业态快速发展。 1-11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同比增长41.6%,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9.3个百分点。